月底入职,公司要求下个月交社保,合法吗?

2023-09-11 admin
综合管理

按上述规定,只要员工在职1天,企业都应该为其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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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网友询问:

自己月底刚入职一家公司,本想着尽快续上社保,没想到公司说这个月刚上班,下个月才能交。这让他有些无奈。

话说遇上月底入职,公司要求下个月交社保,这种行为合法吗?能否当月入职当月交?如果当月入职不满1个月,缴纳社保的基数应该怎么算?

如果你对此也有疑问,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1
月底入职下个月交社保,是否合法?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登记。

这意味着:只要双方建立了正式的用工关系,不管是满30天,还是只满1天,用人单位都应该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保。是否需要缴纳社保,并不是看入职时间,而是看是否有正式用工。

也正因为这一点,大部分单位一般会要求新人月初入职,以尽量减少争议,规避额外的社保费用。

2
月底入职缴纳社保,基数怎么算?


大多数情况下,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月缴纳基数一般参考实际工资。当实际工资高于当地缴纳基数上限,则以上限限高。如实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以下限保底。

但遇上首月工作不满全月,缴纳基数该怎么算呢?

目前人社局通行的做法是:新员工进入单位首月,工作满全月的,月社保缴费基数优先按首月全月的工资性收入核定。

如果首月工作不满全月,月缴费基数优先按其当月实际工资性收入核定,但次月起,缴费基数需要调整为其全月的工资性收入。

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首月按全月的工资性收入核定月缴费基数,也可以支持。

基数核定后,用人单位需要自行申报,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纳的那部分社保费用。

3
如果应缴未缴,将面临怎样的境遇?


按照《劳动法》等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保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加收滞纳金。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当月需缴纳社保,建议按时足额缴纳。如果遇上员工月底入职,已错过办理社保增员和统一的社保代扣期限,单位也可以在次月办理补缴。

另外,虽然很多用人单位对于人员月末入职、月初离职的社保缴纳,习惯性以15号为节点,在内部规定:当月15日之前入职当月交,当月15日之后入职次月交,但常见操作未必合法合规。

毕竟按上述规定,只要员工在职1天,企业都应该为职工缴纳社保。

如果想减少争议和费用纠纷,可以尽量安排新员工月初入职,确保社保增员及申报、缴纳如期进行。

备注:参考自上海人社局等,仅做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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